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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陣子醫師建議測量並紀錄基礎體溫。沒想到基礎體溫的測量原來還滿麻煩的。

1. 需要特殊的體溫計,要能測到小數點後2位(ex. 36.75 oC),還得是測口溫。

2. 每天一早起床還沒講話、還沒動作之前,把體溫計放入口中測量。不限幾點起床。

3. 還要記錄每天的身體狀況,包括有無發燒、有無不眠....。

可是啊,那個「不眠」的定義,不知道是不是我聽錯,怎麼是睡不滿10小時? (還是4小時???)...如果是睡不滿10小時就是「不眠」的話,那我從來沒有睡滿過耶=_=||| 至少6個小時是大約的平均睡眠時間。要睡到10小時好像是個挑戰,得在晚上8點就上床,睡到早上6點。

目前量了一星期,還在觀察階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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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外星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