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以為經過一年多的適應,應該不會再有文化震撼教育的感覺。沒想到竟然是在讓人訝異的地方出現了!
一直都是郵局的掛號包裹愛用者,很少會用宅配這東西。
過去在宅配的發源地時,多的時候一天收個3~4趟,一週五天都有宅配大哥來拜訪。宅配大哥們從跟我不熟的時期開始,他們除了會在送達前先電話連絡,還會在信箱中留下一張「不在通知書」,通知我某天某時有某件東西在某家宅配的配送中心。當然要是我有接到聯絡電話的話,就可以直接跟他們更改送達時間,如此一來就可以無視信箱中的通知書,直接丟到垃圾桶。
 
不過啊,明明是整套引進人家的宅配系統,為什麼學得半調子啊?挑眉質疑  挑眉質疑  挑眉質疑
 
上週一直等某件據說會用宅配送來的東西。等了半天沒等到貨,卻等到出貨單位來通知說:我的電話不對,地址不對,所以貨物已經退回了。
真是太詭異了。回頭查查我的訂貨單,收件人地址、電話都沒錯。不過訂貨人的電話錯了一個尾碼。
好生氣!明明就沒收到通知單,為什麼會說是我的地址錯呢?訂貨人跟收件人是我自己,可是收件人的電話沒錯,出貨的人寫的是錯的電話號碼,送貨的大哥聯絡不到我也就算了,那至少要留個通知單給我啊! 勃然大怒  勃然大怒  勃然大怒
 
結果,說到這件事,朋友們以及出貨單位的人,每個人都跟我說:台灣的宅配又不是郵局,當然沒有通知單啊。
可是,我問了宅配公司,他們自己說,聯絡不到是會留通知單。所以這根本就是宅配公司的錯啊!怎麼可以說用電話聯絡不到,連一張通知單也沒留,就說是我的地址不對!這真是太過分了。害我那件貨收到就直接丟餿水桶。浪費啊!心疼啊!
 
結論就是,宅配公司是有留通知單給收件人的規定,但是根本沒在遵守。
      生氣 and 嘆氣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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